• 规章制度

黎明职业大学学风建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5-03-21    浏览次数:


学校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

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团委、实验实训与信息技术中心教学诊断与质量保证中心、图书馆等行政教辅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党政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统筹协调工作开展。

二级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小组

1.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学院党总支书记、学院院长

副组长:学院副院长

成员:学院办公室主任、校企办主任、专业主任、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298号

电话:0595-2290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