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恒斌同学:
目前你在我院2024级建筑设备工程技术2班就读,你于2024年11月1日未经学院批准自行离开学校,至今未返校,已连续3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经沟通后至今未返校办理相关手续。根据《黎明职业大学全日制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六章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给予你自动退学处理。
根据《黎明职业大学学生申诉管理规定》,如你对本处理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材料请送学校党政办公室。如告知文件无法送交你本人,将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发布公告,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止即视为送达。
土建学院联系电话: 0595-22912951联系人:江老师
(教务处电话:0595-22900077,联系人:罗老师)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