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共青团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团泉委[2016]38号)文件要求,经学院团总支综合审核,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拟接收王欣敏等6名同志为新发展团员,现予以公示:
20机场管理班 王欣敏
21通用航空2班 刘辉龙
21航空物流2班 洪馨怡
21机场管理2班 李燕勤
21机场管理2班 陈嘉仪
21无人机3班 翁德恩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期: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团总支反馈。联系人:陈老师,办公地点∶航空学院805办公室。
共青团航空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