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校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强化应急准备,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泉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省、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学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包括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突发事件,以及食品安全舆情事件。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事件分级
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按照事件严重程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级别(` 级)、 重大级别(a级)、较大(b级)和一般(C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级别食品安全事件(` 级)。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的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级别食品安全事件(a级)。事件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设区市级行政区域的;造成伤害人数100 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级别食品安全事件。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件(b级)。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市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件。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件(c级)。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统一领导、共同参与、分级负责、基层首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食品安全“五主”(党政主抓、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主官主责、人人主人)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包括:
(一)全面预防、积极控制。在学校食堂餐饮和超市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病,造成学校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件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各部门(学院)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
(三)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学校建立领导小组,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坚持群防群控。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四)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控制事件发展和势态扩大,有效开展应急救援,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五、组织指挥体系
(一)食品安全事件日常管理机构。基建后勤管理处为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日常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演练,主要承担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收集、分析、 报告、通报、处置等有关工作。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学校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二)应急处置指挥部。学校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负责全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黎明职业大学校长任总指挥,分管副校长为副指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指定,包括但不限于:党政办、宣传部、保卫处、信息办、学生工作处、基建后勤管理处及相关部门(含学院)负责人。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1.启动黎明职业大学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件应急工作;
3.负责事件应急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发布食品安全事件重要信息;
5.审议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
6.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救援情况。
(三)应急处置指挥部各工作组设置及职责。根据事件处置需要,学校应急处置指挥部可下设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新闻宣传组等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应急处置指挥部成立后,办公室工作立即启动,作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办事机构。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各项部署,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应急处置指挥部正常运转;
(2)汇总事件报告情况,向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并根据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示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3)负责指导各类媒体的协调沟通及信息发布工作;
(4)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5)研究协调解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6)完成应急处置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事件调查组。由基建后勤管理处牵头,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等相关部门及学院参加。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调查事件发生原因,评估事件影响;
对涉嫌犯罪的,由市公安局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根据实际需要,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件调查并组织实施相关应急检验检测。检测评估结果及时报告学校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3.危害控制组。由保卫处牵头,基建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等相关部门及学院参加。
主要工作职责:监督、指导事件发生地和所在经营单位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排查其他受伤害人员,并组织力量送往医院;接待学生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协助公安等部门组织疏散群众、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学生慌乱、散失,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4.医疗救治组。由基建后勤管理处医务所牵头,党政办、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等参加。
主要工作职责: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其中医务所负责对校内食品安全事件涉及的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现场初步研判和必要的入院前救治,配合上级部门指导消毒及规范取样,党政办负责协调校车派发工作,保卫处负责保障救援车辆进出校门顺畅,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专人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并安排心理疏导。
5.新闻工作宣传组。由宣传部牵头,党政办、信息办、基建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参加。
主要工作职责:组织事件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做好信息发布、舆情回复和舆情监测工作。加强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应用程序(APP)客户端等媒体上有关食品安全舆情热点信息的跟踪监测,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必要时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
六、运行体系
(一)监测。学校基建后勤管理处通过日常管理和监测,及时研究分析学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
(二)预警。学校基建后勤管理处牵头校内各部门及学院共同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超市食品、饮用水等环节的日常监督。对学校所发生可能导致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上报,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三)报告。学校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报告系统,按照食品安全事件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
1.报告范围。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和对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食品安全隐患均属报告范围。
2.报告时限。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发现)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学校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事件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及时反应并报告。
3.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受伤害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等;尽可能报告的信息要有事件简要经过以及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等。阶段报告应根据事件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3)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对事件的发生、引发事件原因的分析、事件鉴定结论、提出处置意见及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学校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投诉举报学校食品安全事件、隐患,对学校及相关人员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595-22900160。
(五)通报。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按上级部门要求必要时向社会及上级部门作出相关处理情况通报。
七、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情况,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 应分为` 级、a级、b级和C级响应。核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 突发事件,报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 级响应;核定为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a级响应;核定为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b级响应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立即成立运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核定为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启动C级响应,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进行处置。必要时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未达到本预案C级响应标准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控制事态,防止蔓延升级。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响应措施。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我校应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在上级教育系统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采取以下相关措施(具体流程见附件):
1.医学救援。迅速组织本校医疗资源和力量,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患者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患者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同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心理援助。
2.现场处置。配合上级部门依法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相关产品;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对被污染的食品相关产品,责令生产经营者进行清洗消毒;必要时应当标明危害范围,防止危害扩大或证据灭失等。依法封存涉事相关场所以及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待现场调查结束后,责令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场所以及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消除污染。
3.流行病学调查。及时组织开展对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配合上级部门对与事件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应急检验检测。上级应急指挥部门对引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相关检品及时进行应急检验检测,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提交科学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后确认没有安全问题的应当予以解封。
5.事件调查。配合上级应急指挥部门及时开展事件调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三)响应的升级与降级。当食品安全事件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剧,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学校应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件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四)紧急处置。当事态出现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经报请上级应急指挥部同意后,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五)响应的终结。食品安全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学校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上级部门,做好责任单位的跟踪整改,汇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报告,并通报处理结果。
八、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学校要按照所发生事件等级做好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师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依据《泉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要求联系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参保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追究。对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未及时进行处置、报告的,或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企业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对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评估。食品安全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上级部门。
九、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加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规范应急队伍管理,落实专兼职人员,加快应急装备设备配备,组织开展必要的应急培训演练,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二)信息保障。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事件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向社会及媒体发布。
(三)医疗保障。学校医务室要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帮扶和救治。
(四)物资与经费保障。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学校要从公用经费中安排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经费。
(五)应急演练保障。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根据自身特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事件防范意识,时刻绷紧“食品安全,生命至上”这根弦。
(六)宣传教育保障。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开展食品安全应急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监管人员掌握食品安全应急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应急责任意识,增强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师生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