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和应急疏散技能,在发生火灾时,能快速处置初期火灾事故,及时有效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总 指 挥:校党委书记 校 长
副总指挥:副校级领导(不含校纪委书记)
成员: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建立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明确人员职责及分工,完善消防及应急物资,督促指导相关人员开展工作。
1、灭火行动组
组长:保卫处处长
组员:保卫处全体成员、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主要职责: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按要求对相关场所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开展消防演练,熟练掌握灭火技能。
2、通信联络组
组长:保卫处处长
组员:各楼管理员、住楼辅导员、消控室人员、总值班室人员
主要职责:发生火情的楼栋管理员或住楼辅导员第一时间向保卫处和119报警,保卫处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引导消防车到现场。
3、舆情引导组
组长:宣传部部长
组员:宣传部成员、校广播站成员
主要职责:当发生火情后,通过广播通知学校领导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小组成员到达火灾现场;利用广播安抚师生情绪。
4、疏散引导组
组长:各部门负责人
组员:辅导员、课任老师、各楼层安全疏散负责人
主要职责:打开安全通道,组织楼内的师生疏散到室内,清点人员,报告被困人数及位置。
5、安全警戒组
组长:保卫处处长(副处长)
组员:保卫处成员、安保员
主要职责:划定警戒范围,设置有关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看管火灾现场疏散出的物品,维持现场秩序。
6、医疗救护组
组长:基建后勤管理处处长
组员:校医务室
主要职责:对烧伤、摔伤人员进行救护。
二、报警程序和接警处置程序
1、首个发现火灾的人员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22900291)和“119”消防队报警;
2、报警时要沉着冷静,应向消防队“119”接警人员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
(3)能够了解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5)打完电话,应组织人员到各个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3、保卫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事故发生部位的人员或电工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
(2)通知相关人员迅速集结,按本预案(四)的程序和措施组织疏散和扑救,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3)校门执勤人员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三、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疏散引导组在发生火灾时,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身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车通道和利于火灾扑救的安全地点,物资的放置点要留有1至2名人员看守,防止疏散后有物资形成新的火点。
1、有序组织楼层人员从就近疏散通道疏散到室外安全地域。
2、清点人数。
3、在疏散时要先疏散容易起火物资和贵重物资。
4、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四、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灭火行动组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总指挥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2、灭火行动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周围,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4、在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通信联络组
(1)通信联络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学校领导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小组成员到达火灾现场;
(2)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将破拆、停电、供水、车辆调配等灭火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的各小组;
(3)将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和寻求相邻单位支援的联络工作。
2、安全防护组
(1)安全防护组接到火警后,应首先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同时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清理火灾区周围停放的车辆开至安全区;
(2)派一名人员到路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3)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协助对火场进行现场调查。
3、救护组
(1)救护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辆等,迅速赶赴火灾现场,一旦有人受伤紧急实施抢救;
(2)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六、灾后处理办法
1、火灾消除后,职能部门要将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上报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上报有关部门。
2、若为一般性校园火灾突发事件,校长立即组织有关应急资源,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同时请求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安监、卫生等相关部门协同处理。在事故发生后的1日内,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将事故的发生、性质、处理情况如实报告当地教育局。若为重大校园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给教育工委、教育局,同时报告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校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及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现场动态与发展,并在2小时之内传真续报事故详细情况与现场处置情况。特大校园突发事件,按处置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再交给上级部门处理。
七、责任追究
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区分性质,分清主次,依法追究责任,责任追究要适当,以理服人,防止激化新的矛盾。
八、善后工作和其他事项
突发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要坚持依法办事,同时讲究策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防止授人以柄。特别要注意做好受害人和家属的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善后问题,通过沟通,赢得理解,不产生新的矛盾。
要认真总结产生突发事件的原因和后果,通过突发事件挖掘出深层次的矛盾,杜绝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